成功案例 2023年4月10日

緩刑成功案例:以1萬5千元出租帳戶

緩刑帳戶出租幫助詐欺洗錢

案件背景:只拿了1萬5千元,卻惹上洗錢重罪

當事人小趙經朋友介紹,將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以1萬5,000元的代價出租給不明人士。他甚至協助朋友以相同價格,將花旗銀行帳戶也租給了同一批人。

小趙當時的想法很單純——只是想賺點外快。然而,這些帳戶隨即被詐騙集團用來操作假投資、假賭博網站的詐騙。被害人陸續將款項匯入小趙的帳戶,資金一進帳就被提領一空。被害人報警後,警方循線追查到帳戶持有人,小趙成為偵辦對象。

1萬5千元的報酬,換來的是刑事被告的身分。

(化名處理以保護當事人隱私)

面臨的刑責

小趙被起訴的罪名包括:

  • 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——洗錢罪,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,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
  • 刑法第339條第1項——幫助詐欺取財罪,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

許多人以為「我又不是直接騙人」就沒事,但法律上,提供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,就是幫助犯。金額再小、動機再單純,一旦帳戶被用於犯罪,帳戶出租者就難逃法律責任。

辯護策略與和解過程

小趙在案發後深感後悔,委託林俊賢律師進行辯護。律師擬定的策略有兩個核心方向:

第一,積極促成和解。 在審判前主動聯繫被害人,表達誠摯歉意並進行賠償協商。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,是爭取緩刑的關鍵籌碼。

第二,凸顯犯罪動機的被動性。 在法庭上向法官說明,小趙並非主動尋求犯罪機會,而是受朋友介紹、對帳戶被用於詐騙一事確實欠缺認知。同時強調小趙無前科紀錄,犯後態度良好,坦承犯行。

判決結果

法院審酌小趙犯後態度、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狀,判處有期徒刑2月,併科罰金1萬元,宣告緩刑2年。在緩刑期間內未再犯罪,即無須入監服刑及繳納罰金。

本案啟示

這個案例說明了一件事:出租帳戶的報酬金額再低,刑責都不會因此減輕。 1萬5千元的「外快」,差點讓小趙面臨數年的牢獄之災。

近年來詐騙集團透過各種管道收購、租用帳戶,不論對方開出的價碼是5千還是5萬,只要帳戶被用於犯罪,持有人就可能同時面對洗錢罪和幫助詐欺罪的追訴。

如果你或家人已經因為出租帳戶而被警方通知、收到傳票,建議儘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。越早介入處理,越有機會在偵查或審判階段爭取有利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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