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 2023年4月14日

找代辦貸款被騙帳戶,竟成為詐欺集團的幫兇?

洗錢罪人頭帳戶幫助詐欺貸款詐騙

急需一筆錢周轉,在網路上看到「不限資格、保證過件」的貸款廣告,聯繫之後對方要求先寄送存摺和提款卡「美化帳戶信用」——這樣的情節,每天都在台灣各地上演。等到銀行帳戶被凍結、警察上門通知,才發現自己的帳戶已經被詐騙集團拿去收取被害人的匯款,而自己也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。

詐騙集團如何利用你的帳戶

詐騙集團需要大量的人頭帳戶來接收被害人匯款並迅速提領,藉此隱匿不法金流。常見的手法是這樣的:

先以辦理貸款為由,取得你的個人資料。接著謊稱你的信用分數不足,無法直接核貸,提議「透過製造帳戶交易紀錄來美化信用」,要求你提供存摺及附密碼的金融卡。一旦取得帳戶資料,詐騙集團立即將其用於接收其他被害人的匯款,並在短時間內提領一空。等被害人報案後,你的帳戶就會被列為警示帳戶,所有功能遭到凍結。

法院怎麼看這件事

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,對於「不知道帳戶會被拿去詐騙」的抗辯,通常採取較嚴格的態度。

實務上,法院普遍認為:金融機構審核貸款是透過聯合徵信中心查詢信用紀錄,採用綜合信用評分系統進行評估,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透過「人為製造交易紀錄」來美化帳戶。一般具有正常社會經驗的人,應該可以判斷這種說法不合理。

此外,多數判決也指出,銀行帳戶的存摺、提款卡及密碼屬於個人重要財物,一般人不會輕易交付給素未謀面的陌生人。因此,法院往往認定帳戶提供者至少具有「不確定故意」——也就是雖然不確定帳戶會被用於犯罪,但可以預見這個可能性,卻仍然容許其發生。

會面臨什麼刑事責任

提供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,可能同時觸犯兩項罪名:

  • 幫助詐欺取財罪(刑法第 339 條、第 30 條)— 普通詐欺罪最重處 5 年有期徒刑,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
  • 一般洗錢罪(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)— 最重處 7 年有期徒刑,併科 500 萬元以下罰金

兩罪依刑法第 55 條想像競合,從一重處斷,以洗錢罪論處。依刑法第 30 條第 2 項規定,幫助犯之刑得減輕之,因此量刑上通常會比詐騙集團主嫌為輕,但仍然是有期徒刑等級的刑事責任,不可輕忽。

為什麼需要律師協助

人頭帳戶案件看似案情單純,但辯護策略的選擇對結果影響極大。律師在此類案件中能夠提供的協助包括:釐清案件事實與被訴罪名的法律要件、審視檢察官所提證據是否合法且足以證明犯罪、協助蒐集有利於己的證據(例如與對方的完整對話紀錄、匯款紀錄、貸款申請過程等)、在偵查階段即向檢察官提出有利事證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,以及在審判階段進行有效辯護,爭取減刑或緩刑。

實務上,如果能證明確實是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受騙交出帳戶,且配合提供完整事證,仍有爭取到較有利結果的空間。關鍵在於案件初期就做好正確的應對,避免在警詢或偵查階段因為不熟悉程序而做出不利於己的陳述。

如果您或家人因為代辦貸款而帳戶被利用,正在面臨刑事追訴,建議儘早尋求律師協助。林俊賢律師在詐欺及洗錢案件辯護方面經驗豐富,歡迎來電或透過網站預約諮詢,讓律師為您評估案情、擬定最適當的辯護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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